債權債務的區別
債權: 和物權不同的是,債權是壹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系不能對抗第三人。 從會計意義看,債權是指單位未來收取款項的權利,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和應收補貼款告等。 債務: 從會計意義看 債務是指由過去交易、事項形成的,由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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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香港居民及香港公司提供深圳與中國內地法律服務,處理跨境繼承、婚姻家事、房產、合同追債、公司投資及訴訟執行,由深圳執業律師直接跟進。
解決債務糾紛的途徑有很多,如 債權債務 雙方協議和解、第三人或相關機構調解、仲裁、訴訟、申請支付令等方法。下面提供了債務糾紛的十種解決方法,希望能幫助到您。 壹、和解 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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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條例》是規管本港僱傭條件的主要法例。該條例自1968制定以來,經大幅修訂,目前為僱員提供全面的僱傭保障和福利,其中包括: 工資保障 休息日 有薪假日 有薪年假 疾病津貼 生育保障 侍產假 遣散費 長期服務金 僱傭保障 終止僱傭合約 保障僱員不會因參與職工會活動而遭歧視 按此可獲得更多有關《僱傭條例》 的資料 《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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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時 本 港 共 有 約 32 萬 家 中 小 企 業 , 佔 全 港 企 業 總 數 逾 98%, 合 共 聘 用 了 約 46% 的 私 營 機 構 僱 員 。 因 此 , 中 小 企 業 的 蓬 勃 發 展 與 商 業 表 現 對 本 港 經 濟 的 發 展 尤 為 重 要 。 為 了 協 助 中 小 企 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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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是指外國企業依照《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2011年3月1日起實施)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與該外國企業業務有關的非營利性活動的辦事機構。代表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 外國企業設立代表機構應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及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設立登記。 辦理設立登記所需文件 (a) 代表機構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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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亞洲及世界主要的金融中心之一。近年,初創企業在香港湧現,當中不少都是金融科技公司。在德勤(Deloitte)最新發表的《金融科技,全球互聯:2016全球金融科技中心評估報告》中,香港獲評為世界第五大金融科技中心。 這些金融科技初創企業通常針對傳統金融機構忽視的一些問題,例如效率低下和其他不足之處,提出解決方案。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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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在過去數年一直不遺餘力,大力推廣「一帶一路」發展宏圖。香港貿易發展局(香港貿發局)指出,該倡議覆蓋三大洲上66個國家,而香港企業絕對具備條件把握當中的商機。 香港貿發局製造及服務業拓展總監梁國浩表示:「『一帶一路』倡議不會只惠及大型企業,本地專業服務公司也能從中分一杯羹。」 「一帶一路」倡議由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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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網訊 為落實《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下“粵澳質量檢測認證工作專責小組”的具體工作,推動粵澳兩地在檢測認證方面的交流合作,專責小組由經濟局牽頭於6月6日組織“粵澳質量檢測認證考察團”,參觀廣東省的食品、保健品及藥品檢測機構。考察團壹行四十多人,由專責小組澳方成員─經濟局、民政總署及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以及粵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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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網訊 人民網澳門電“央企支持澳門中葡平台建設高峯會”日前在澳門舉行,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郝鵬、中聯辦主任王誌民、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特派員葉大波、葡萄牙外交部對外貿易和投資促進國務秘書高德誌、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貿促局主席張祖榮等嘉賓出席了由澳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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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網訊 新華社澳門電,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13日率特別行政區政府代表團赴北京,應邀出席14日舉行的“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峯論壇開幕式。他在啓程前表示,澳門將明確以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等作為發力重點,做好關於“一帶一路”工作的頂層設計,推動澳門發展。 崔世安表示,高峯論壇是“一帶一路”倡議提出3年多來國家…
閱讀全文 →香港與內地採用不同法律制度。委託前需要先確認適用法律、管轄法院、香港文件在內地的使用方式,以及勝訴後的執行路徑。我們按案件所在地和目標拆解程序,讓當事人在赴內地前先掌握所需文件、預計階段及主要風險。
處理內地房產、銀行存款及公司股權繼承,梳理親屬關係證明、遺囑效力及過戶程序。
處理離婚、子女安排、夫妻財產及深圳物業爭議,判斷應在香港或內地啟動程序。
協助香港公司處理內地合同違約、貨款追收、財產保全、訴訟仲裁及判決執行。
評估管轄、時效和證據,安排委託手續,代理深圳及內地民商事案件。
處理香港投資者在內地設立公司、股權安排、股東糾紛及退出事項。
說明香港文件公證、轉遞或附加證明書要求,並評估兩地判決相互認可與執行。
個別香港文件能否直接在內地使用,取決於文件種類、用途和受理機關;正式提交前應按案件逐項確認。